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03月29日10:00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荔浦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3/06,户名:荔浦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雪咏与案外人共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迎宾路龙珠新城C区51-53号的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迎宾路龙珠新城C区51-53号的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该标的物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迎宾路龙珠新城C区51-53号。不动产权证号:30583号。所有权人:李雪咏、张丽君。该房产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属混合结构,建筑层数地上7层,所在层数5层,建筑面积共124.2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10.47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3.74平方米(以上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直至拍卖成交所产生的水电费都由原屋主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变卖价:
2025年03月29日10:00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的除外)
变卖起拍价:1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变卖方式: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从变卖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周期内,一旦有人出价,变卖即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倒计时内无人再出价则变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或多人共同购买该变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拍前三天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变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亿锤变卖有限公司在拍品公告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服务。咨询联系电话0773-2358069、1336753544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12:00,下午15:0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七、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包含已铺设的地板、吊顶、雨棚、门窗及镶入或粘贴于墙体的衣柜、橱柜、洁具等物品应视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等。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变卖标的为不动产的,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变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3、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81执1673号,开户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账号:342712010142703079-118669】,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逾期未支付完毕变卖尾款的,按悔拍处理。
十、拍品贷款须知:(1)竞买人需贷款融资的,可在竞拍前自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3)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变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
贷款可咨询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
联系人:谢经理;联系电话:0773-7213411,18077356995
十一、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咨询办理过户、咨询税费缴纳等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变卖辅助机构的上述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如有发现变卖辅助机构违规收费的,可向本院进行举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本院举报监督电话:0773-2358074
主办法官电话:0773-2358043 钟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电话:0773-2358069、13367535442
联系地址:荔浦市滨江南路2号
荔浦市人民法院
2025年03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拍卖标的为不动产的,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竞买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81执1673号,开户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账号:342712010142703079-118669】,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荔浦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品贷款须知:(1)竞买人需贷款融资的,可在竞拍前自行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3)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
贷款可咨询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商业银行
联系人:谢经理;联系电话:0773-7213411,18077356995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院举报监督电话:0773-2358074
主办法官电话:0773-2358043 钟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电话:0773-2358069、1336753544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